一. 法律摘要 2013年,加州立法机构颁布了《家庭佣工权利法案》(the Domestic Worker Bill of Rights),这项法律将获得加班费的权利扩大到某些家庭佣工。根据以前的加州法律(第15号工资令),在家庭中工作的家庭佣工无权获得加班费。2013年法律规定家庭佣工有权获得加班费,即若每天工作超过9小时的部分或每周超过45小时的部分有权享有正常工资的1.5倍劳动报酬。 二.家庭佣工的索赔 家庭佣工包括:保姆、护理员、儿童护理员、管家、厨师、残疾人或老年人的护理员、家庭清洁员或园艺师等。在私人住宅里工作,无论他们是由家庭直接雇用还是由机构雇用,都是家庭佣工。如果家庭佣工怀疑雇主违反了《家庭佣工权利法案》,应该咨询专业的劳工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