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可以为海外未满21岁的子女申请绿卡。
第二类 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类 成年已婚子女美国公民也可以为成年的已婚子女和兄弟姐妹申请绿卡。
美国移民法中规定美国公民可以为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申请绿卡。
继子女就是指与美国公民本身没有血缘关系,是通过婚姻缔结而成的stepfather继父、stepson继子的关系。
申请海外继子女绿卡与申请亲生子女绿卡相同。
继子女在海外需先通过i-130申请亲属移民,然后去海外领事馆进行签证。
i-130表格:正式名称为外籍亲属移民申请,是递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一种文件。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可以通过递交这种文件,为外籍亲属申请美国的移民身份。
证明美国公民与继子女的关系是重点,需要证明美国公民与继子女父母的婚姻关系,结婚证和结婚公证是必须的证明文件。
如果美国公民与继子女父母结婚时继子女超过18岁不可以申请绿卡。
继子女出生公证,美国公民与继子女父母的结婚公证。
移民局会查看在美国公民与继子女父母的时候机子女是否超过18岁。
申请未超过21岁的继子女不用排期。
Step 2 递交i-130表格6-8个月会转到签证中心,在海外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赴美1个半月可取得绿卡。
继子女在海外也要进行面谈,面谈着重在美国公民与继子女父母结婚时继子女的年龄问题。
继子女在18岁之前申请移民需要通过亲生父母同意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