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投资移民分两种: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方式和投资到区域投资中心的方式。基于各种原因,90%以上的投资者选择通过区域投资中心的方式申请绿卡。2012年,奥巴马总统签署法令,将通过投资到区域投资中心的移民申请有效期延长到2015年9月30日。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将资金投入到区域投资中心而获得临时绿卡,两年后申请永久绿卡。如果通过自主经营的投资方式,投资者也是首先获得临时绿卡,两年后申请永久绿卡。
区域投资中心与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移民方式相比的有利之处是:
1丶投资者不需要自己亲自经营丶管理。如果投资者没有经商经验丶对美国商业市场不了解丶或者对经营管理不感兴趣的话,投资到区域投资中心是比较好的方式。
2丶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投资直接创造了10个工作机会。区域投资中心的专案可以将直接和间接的雇员都计算在内。如果是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方式,必须证明投资能够直接创造10个工作机会。因为美国人工昂贵,这个条件常常不容易满足。从而造成投资者拿不到永久绿卡,如果移民局认为商业计画不可行,投资者甚至拿不到临时绿卡。
3丶投资者可以住在美国的任何州而无须住在投资地。投资者可以在任一州学习丶工作丶生活。
4丶绝大部分的区域投资中心的专案选在高失业率或偏远地区,因而要求的投资额是50万美元而不是100万美元。
区域投资中心与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移民方式相比的不利之处是: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没有实际经营权。与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移民方式一样,通过区域投资中心方式的投资者首先获得的是有条件绿卡丶两年后可以申请永久绿卡。而投资人与区域投资中心签署的协定一般规定投资要投入5年或更长时间。无论选择自己投资自己管理还是投资到区域投资中心的专案中,美国移民法要求投资移民中的投资必须是有风险的投资。所以投资者要谨慎选择投资专案。警惕某些片面丶夸大的宣传,例如:保证投资结束时退还本金,甚或除本金外,还保证获利的百分比等等。
目前为止,移民局批准的区域投资中心有200多个。所以,投资者在选择区域投资中心和投资专案时要格外小心谨慎。如果区域投资中心或其专案经营不善或不符合移民法的有关要求,外国投资者不但在有条件绿卡两年到期时,不能顺利拿到永久绿卡而丧失了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而且投入的资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本文是韩满琦律师事务所为广大华人社区提供的移民法律资讯,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有问题,可打电话免费谘询,也可预约面谈。电话:(858)750-1906,手机:(858)405-2328,或发电子邮件到:attorney@hanimmigration.com免费评估。有关资讯可查看本所网址:www.hanimmigration.com,本所办公地址:5755 Oberlin Drive, Suite 301, San Diego, CA(I-805号高速公路Mira Mesa Blvd出口,紧邻高通公司(Qualcomm))。